摘要
职位数量: 10
招聘人数: 10
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6-11
工作地点: 台州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2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台州市中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高层次人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市中医院创建于1956年,是台州市内最早创立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具有中医药文化特色优势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全市唯一一家市本级中医院。2019年12月挂牌上海中医药大学台州医院。医院占地面积15.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拥有16层病房大楼。现有30多个专科,骨伤科、肺病科、推拿科、护理学为浙江省中医药重点专科;中西医结合消化肿瘤科、针灸科、中西医结合神经内科以及直接认定的骨伤科、肺病科、推拿科、护理学共7个学科获评台州市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学科。
医院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设有方剑乔、宋康全国名老中医药传承工作室台州站、上海市名中医岐黄学者方邦江名医工作室、浙二医院王建安专家团队工作室、民革浙江省委会“博爱 牵手”台州市中医院医卫服务基地、汤军省级名老中医药传承工作室台州市中医院工作站、台州市名医工作室叶丽萍专家团队台州市中医院工作站、李伟林省名中医工作室、李海军市名医工作室、姜伟强市名医工作室、朱希法区名中医工作室等一批知名专家工作站。依托台州市名中医馆(景福华堂)开设了治未病中心、健康管理中心、中医综合治疗区、中医日间诊疗服务中心、中医护理门诊等,开展各类灸法、中药熏洗、中药敷贴、冬令膏方、冬病夏治等中医特色项目。重视中医在体质虚弱、慢性病、老年病、肿瘤、手术病人术后康复中的应用,为患者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特色疗法。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卫技人员10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岗位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zjtz.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2.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kw.zjtz.gov.cn);
3.台州市中医院官网(www.tzszyy.cn);
其中台州市中医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为发布相关招聘信息及简历投递的唯一官方平台,招聘简历投递以此为准,通过其他网站投递的简历无效。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医德医风问题;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报考对象若为台州市范围内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取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严格落实住培合格人员在医疗机构范围内就业享受“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单位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招聘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均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部分博士等高层次人才也可实行年薪制待遇,具体以双方聘用合同约定为准。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限时集中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6月10日(24时止)。
2.报名方式:登录“台州市中医院官网(www.tzszyy.cn)-人才招聘-应聘简历投递入口,并根据系统要求选择应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以第一志愿为准)。公告发布以后在系统中投递过简历的,视为有效简历。公告发布以前投递简历的应重新投递,否则视作放弃。
本次招聘的麻醉科医生岗位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招聘,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根据岗位条件,按照系统显示的报名表,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本人近期照片。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写简历的真实性负责并选择个人诚信声明后提交,凡弄虚作假者,单位有权在应聘流程的任一环节中取消资格。若系统中要求必填项目填写不完整、信息空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公告中发布的各岗位应聘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审查结果将通过系统或短信通知到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收到考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加考试的,视同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任一环节发现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三)参加考试确认
确认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表名(医院官网报名系统自动产生,需保存打印并签字确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和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5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四)考试考核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不同专业分批次组织,在2025年7月30日前完成招聘工作,具体安排详见医院官网(“人才招聘栏”)发布的考试通知。(www.tzszyy.cn)
1.笔试
笔试内容为与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笔试满分为100分,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等将在考试通知中公布。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8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面试的人员名单(其中护理人员岗位按1:3入围)。笔试人数不足入围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符合应聘要求的博士研究生均需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分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两轮进行。
(1)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团队融合潜力等。根据专业面试分数高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面试人员名单(其中护理人员岗位按1:3入围)。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综合面试名单。专业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专业面试70分及以上人数不足入围综合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参加综合面试。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学术能力、实践经历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等因素。综合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应聘人员的最终排序,按照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20%)、专业面试成绩(30%)及综合面试成绩(50%)组成。最终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的名单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结合岗位招聘数按1:1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含专业面试、综合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增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医院组织,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或不适合在医院工作的疾病患者不予录用。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通过实地、函调、访谈、电话沟通了解等多种方式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不宜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如需递补,各岗位根据总成绩得分高低排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医院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并在其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需要在拟聘用公示期满后3个月内完成入职手续,因个人原因不按时入职的人员,终止一切进人手续,视同主动放弃。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凭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毕业当年10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范化培训合格证(或通过规培结业考核)、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为方便资格审查工作,招聘计划表中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01月0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二)有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的岗位须在录用两年内取得准入资格,否则招聘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报名。参加考试时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应及时补办或携带有效期内的护照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五)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六)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教处(0576-88536397)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五、监督与咨询
(一)监督
台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576-88320661;
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0、0576-88511778。
(二)咨询
台州市中医院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中山西路278号,台州市中医院组织人事部;
邮编:318000;
联系电话:0576-88825619;
联系人:叶老师。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台州市中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卫技高层次人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计划表.doc
台州市中医院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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